法院讯(赵艾)俗话说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可当头顶的天花板开始“下雨”,再好的邻里关系也经不起这般折腾。前几天,家住四楼的于大爷火急火燎地冲进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,脸上挂着气,手里攥着照片——楼上小于家水管爆裂,把他家的天花板和衣柜泡成了“大花脸”。
楼上百般委屈,楼下要价硬气,一场“水官司”眼看就要在法庭上见真章。
接待他的立案庭小赵法官没有急着立案收费,而是先给这团乱麻般的矛盾“把脉”。
一看这案子,事实清楚得像那摊水渍,争的是一口气,缺的是一个台阶。
于是,小赵法官化身“社区和事佬”,决定把这事儿“截留”在诉前。
调解过程像是在走钢丝。小赵法官先是跟着于大爷去现场“看海”,又拉着楼上的小于算“经济账”和“人情账”。小赵法官没念法条,而是打比方:“房子漏了能修,老于家和小于家的情分漏了,这日子住着才堵心。大家五百年前本是一家,别为了这点水淹了祖上的情分。”

这一整天,小赵法官的嘴没闲着,腿没停过。从剑拔弩张到各退一步,再到握手言和,气氛在午后悄然转向。最终,小于当场掏出手机转账,于大爷脸上的皱纹也随着赔偿协议的签订慢慢舒展开来。
原本被水淹了的邻里关系,在这一天里,被干警用真心和巧劲烘干了。
这就是法院立案庭日常工作的缩影。
这起纠纷的快速化解,是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实践。立案庭将司法服务向前延伸,用最小的司法成本消解了最大的民间积怨,真正做到了“小事不出门、矛盾不成讼”,让司法为民在每一次握手言和中落地生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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